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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尘风机规范书二发表时间:2024-02-08 08:03 烟尘风机主要参数:
3、技术要求 3.1风机性能满足的基本要求 3.1.1风机保证满足铜业公司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。确保与原风机基础及管道对接匹配。 3.1.2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,限制在: *(1)在额定转速下,在工作区域区内,在全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:±3%; *(2)在额定转速下,在工作区域区内,在流量所对应的压力偏差:±3%; (3)在额定转速下,在工作区域内,在对应点的全压效率:不得有负偏差; (4)功率:不大于2%。 3.1.3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速度至少高于设计速度的30%倍。 *3.1.4内机在全部运行条件下风机轴承的最大允许振动值≤3.5mm/s。 3.1.5风机主轴承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,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。 3.1.6风机及其附属设备,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,能经受得住所地区地震力的作用。 3.1.7风机的设计,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、压力、热应力、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等的同时作用。 3.1.8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,考虑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。 *3.1.9按GB288-91《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》测得的风机噪声达到《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》的要求,距风机进口1倍风机直径和距离风机机壳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(A)。(经包覆层处理,只提供包覆技术)
3.1.11风机厂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,工作点均落在风机稳定运行的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,必须避开喘振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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